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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一中班级教学设备管理规定
作者: 无 来自:无 时间:2007年5月14日 查看次数:
 
一、各班教学设备由班主任、班长和电教管理员负责管理,教学设备使用由电教管理员负责并操作,其他学生不得使用。
三、电教员应在课前协助老师启动教学设备,无老师使用或课后要及时关闭设备电源;各班设备教学专用,非教学需要和其他时间不得使用。
三、班级设备安装和布局是根据学校规划统一设置;禁止改变设备位置和设置。
四、学校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的卫生和使用情况,要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多媒体讲桌要保持清洁,设备摆放要整齐,不乱堆杂物。
五、班级教学设备属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防止被毁、被盗以及火灾事故发生;教室无人、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要求全部关闭教学设备和电源,并锁好多媒体讲桌和教室门窗。
六、教学设备各班专用,学校定期检查班级设备使用和损坏情况,毕业或升入上一年级前由学校统一检查验收,损坏设备按价赔偿。
七、班级设备教学专用,禁止利用班级设备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操作,禁止进行破坏以及违法的行为。
八、学校教学设备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全体师生都要珍惜和爱护国家财产。各班的教学设备因班级管理、使用不当或违反上述规定操作造成损坏,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并按价赔偿。如果因为学生及其他人员嬉戏打闹等或恶意损坏设备者,将严肃追究责任并按双倍价格赔偿。损坏设备的责任人由班级负责调查供实给予纪律处分,若不能查实,则由班级集体按规定赔偿。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学生,遵照《鞍山一中学生违反纪律处罚办法》执行给予纪律处分。
鞍山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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