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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室制度
作者: 无 来自:无 时间:2007年5月14日 查看次数:
 
1、演播室内设备均属高精密电子设备,未经本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进入演播室和控制室,不得擅自搬动设备,更不得动手操作。
2、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演播室的防火、防盗、防尘、防磁、防潮、防晒等安全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设备,确保设备长期良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3、保持室内清洁和安静,进入工作室须先换鞋。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4、爱护演播室内财物,损坏照价赔偿。
5、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工作。
6、严禁任何人借出设备私用。因工作确需外借,必须经过分管校长的同意,在信息中心办理外借手续,签好损坏赔偿协议。
7、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使用登记和维修登记,表格要规范,字迹要工整,保持室内的整洁。
8、出现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支付修理费、全额赔偿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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