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走进一中 | 教学研究 | 教师队伍 | 对外交流 | 招生招聘 | 校园生活 | 法规制度 | 家校互动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2008年会征文
 
政治学习---周惠欣校长报告
 
信息中心紧急通知--关于网络视频问题
 
10级第4学段学分录入时间安排
 
通知:本周通勤车安排
 
关于举办鞍山市第二届“清风杯”书画作品展览活动的通知
 
鞍山一中11届宏志生招生办法
 
10级学分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杨殿权书记政治学习报告幻灯片
 
通知:全校7月3日交政治学习笔记!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校园公告 校园公告  → 正文  
 
 
鞍山一中11届宏志生招生办法
作者: 李伟 来自:鞍山一中 时间:2008年7月3日 查看次数:
 
    为保证困难家庭学生享有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招收宏志班相关文件精神和鞍山市教育局〈鞍教发〔2008〕39号文件〉初中升高中相关工作安排意见,鞍山一中拟面向鞍山全地区招收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50名作为鞍山一中11届宏志生,为规范招生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的招生原则,现将招生办法说明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城市考生所在家庭需有特困证或低保证,农村考生家庭需年收入2000元及以下(需有乡级有效证件证明),且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中考成绩达到一中统招录取分数线。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名。索取报名表时间:7月2日——7月11日(周日休息)。
 
二、学校审查、测试
    1、报名时须持有户口本、城市家庭持有特困证或低保证(农村家庭需持有乡级有效证明)、中考分数条、相关复印件及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供学校招生部门初审时使用。
    2、对初审通过的学生,一中将通知其到学校参加测试,测试合格可作为宏志生预选人员,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程序
    依据学校综合考核情况,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50名学生确定为初选拟录取,然后将其相关证件和综合情况上报鞍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经市教育局审批通过的学生方能正式成为11届鞍山一中宏志生,届时我校将按相关程序发放录取通知书。
    上述说明解释权在鞍山一中。
 
    咨询电话:5227833,联系人:李强胜、肖国峰、李昂。
                   5227862,联系人:柳世海。
    招生违规举报电话:0412—5227766。
 
          鞍山市第一中学
          2008年7月1日
 
  
 
 
 
 鞍山一中信息办公系统
 鞍山一中教师博客
 国际交流中心韩文网站
 新课程学校管理系统
 教学VOD点播
 教学资源库


版权所有 鞍山一中 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300号 0412-5227766

鞍山一中信息中心主办 E-mail:f7112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