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鞍山市高中现代教育技术评估的通知
作者:[db:作者] 日期:2010-03-24 00:00:0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474 打印本文

各教研组、各部门:

    市教育局将于4月10日-4月25日对全市高中进行现代教育技术评估,考核学校教育信息化开展情况、教学应用、教育管理、教师操作能力以及学生素养等等,希望各教研组和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做好迎检工作,展示学校风采和教师水平!

 

    以下是通知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开展,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与管理中的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按照《鞍教发[2009]110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将于2010年上半年开展高中阶段现代教育技术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工作是我市全面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以来首次大规模评估工作,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做好自评以及迎检的各项组织和准备工作。 一、参评对象     鞍山地区所有高中 二、评估过程     1、各高中根据细则标准自评申报等级(A、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B、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C、现代教育技术达标校)。自评结果于2010年3月31日前上报市评估领导小组。     2、2010年4月10日——4月25日,市评估领导小组将对申报A级、B级的高中进行复评。     3、2010年5月发布评估结果并进行表彰。 三、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学校自评与组织复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广泛地收集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信息。评估的主要操作方法有学校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测评、现场观察、课堂观察、个别访谈、座谈会、问卷调查等等。     学校汇报是学校校长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概括和总结,是学校自评情况的综合体现。     查阅资料要着眼于学校提供的第一手资料,即有关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原始资料(规划、计划、重要信息化活动记录、课堂教学相关资料、证书、证明、课例录像、教学资源等)。     现场测评是本次评估工作的重要方法,地点应在各学校的电子备课室或微机室,采取现场操作方式 ,主要用于对学校各级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评价,比如教学校长会独立制作PPT讲稿,教务人员会用电子表格处理数据等。     现场观察主要是对学校硬件配置、应用软件和校园网以及专用室管理情况的观察,也可到课堂去听课观察。     个别访谈、座谈会、问卷调查等,主要是与学校领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对学校自评和初评结果进行核实。 鞍山市高中阶段现代教育技术评估细则.doc                      鞍山市教育局          鞍山市教师进修学院   二O一O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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