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科研成果形式: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实录、教育教学随笔等。 2、参评成果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填写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见前沿教育研究网-教育科研-教育学会栏目),将电子稿发送至assjyxh@163.com(以县(区)或单位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参评教学实录者需将光盘刻录成DVD的视频(.mpg格式),申报的光盘要求一式两份。 3、报送方式:参评成果报送所在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科研部,由各县(区)统一报送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各局直高中、科研基地校可直接报送至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各县(区)、局直高中、科研基地校要将参评成果及参评成果目录(文本目录和电子版目录各一份)一并报送市学会秘书处。 4、参评成果要求: (1)观点鲜明,论述严密,数据准确,案例典型,文字通顺,理论联系实际;在解决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问题方面以及教学改革方面有新的思路和观点,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教学实录要求教师用摄录机录制自己执教的一节课,制作成光盘,进行参评。要求光盘刻录清晰,能够反映教师教学的过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时间在40分钟以内。 (3)每人最多报送两篇文章,每篇文章字数不应少于2000字。 (4)如因文章有严重抄袭现象而影响评选结果的,责任自负。 5、参评成果报送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0日,过期不逾受理。 一中教师请于12月10日交科研室何洪卫处。 三、成果评选与要求 1、由市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终评,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为保证成果评选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所有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是本人作品。若发现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将取消其参评权,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3、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育教学随笔等科研成果收取评审费80元(其中含省级评审费60元,市级评审费20元)。教学实录收取评审费120元(如直接申报市级评审费为60元)。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市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闻 爽 联系电话:2617895
- 上一篇:公 示
- 下一篇:关于申报辽宁省十二五教育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