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示范高中复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db:作者] 日期:2012-01-13 00:00:0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465 打印本文

各部门、教研组:

    2012年开学初,省教育厅将对辽宁省示范性高中进行复检,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这次复检的文件以及评估细则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文件通知和检查标准完成各自部门分管工作自检自评。

    形成《自检自评》电子文件和书面材料,连同《部门2012年工作计划分解表》一并于2012年2月21日交到学校办公室贾欧老师处。

    办公室邮箱:asyzbgs@126.com  已经启用新邮箱了!

    附件1:关于开展省级示范高中复检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2:工作目标分解表.doc

 

鞍山一中办公室

20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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