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单
作者:[db:作者] 日期:2008-08-28 00:00:0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918 打印本文
1、文明城市定义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发展和谐的城市。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2、为什么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仅仅是为了争取一份荣誉,而是要通过创建,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人民群众成为创建工作的最大受益者。要把创建的成果体现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中,体现在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全面提高上,体现在城市环境面貌、市民生活环境和城市发展环境的大力改善上,体现在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上,体现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可以提高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向心力和竞争力,促进城市在更高层次上全面、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全市人民共同的愿望和责任。199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经过全市人民的努力,2002年10月我市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荣誉称号。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和2006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三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市第十次党代会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力争2008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并写入“市十一五规划”。 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有七个方面的创建内容,即六大环境和一项活动: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4、鞍山人精神 鞍山在我心中,我为鞍山奉献,鞍山为我自豪。 5、社会主义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6、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7、社会公德基本要求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8、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9、家庭美德基本要求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10、鞍山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 不随地吐痰便溺,  不乱扔垃圾脏物, 不损坏公共设施,  不损害花草树木, 不违犯交通法规,  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不在公共场所喧哗,不讲粗话脏话, 不酗酒闹事,      不赌博吸毒。 11、手机文明短信公约 拇指传情,礼貌互敬; 健康活泼,语言洁净; 杜绝骚扰,流言勿行; 规范服务,诚信经营; 和谐自律,传递文明。 12、十字礼貌用语 “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13、鞍山市市民文明公约 热爱祖国,建设鞍山; 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辛勤劳动,爱岗敬业; 团结互助,扶贫济困; 诚实守信,礼让友善; 遵纪守法,见义勇为;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男女平等,尊老爱幼; 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1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系。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15、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辽宁省道德模范 雷震   鞍山市综合执法局千山分局齐大山大队副大队长 16、鞍山市道德模范标兵 冯志国  鞍山市公安局巡逻防控支队勤务一大队副大队长;   生前系岫岩县偏岭镇信访办办事员; 崔炳君  鞍山市联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家电商场营业员; 邢贵彬  鞍钢股份公司第一炼钢厂连铸作业区党总支书记; 宋学丽(女)  鞍山市铁东区钢城街道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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